自2017年7月1日,公路处、综合所监督巡查机制落实以来,公路处路政人员、综合所交管人员严格按照《机制》加强道路巡查,履行各自职责。
7月3日早上8:30-下午16:30分,公路处路政人员、综合所交管人员将巡查发现的国省干线、县道上的路域信息,诸如公路设施缺损、摆摊设点、路面污染、垃圾堆放、擅自设立非标、道路积水等问题通过微信群、电话等方式互通信息。
交管人员对发现的公路违法轻微事件现场进行劝阻,公路路政人员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置,部分案件与交管人员合力进行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