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区地税局王科与土管所领导前来我镇调研,就元巷小区1#—6#幢和邮堂庙安置小区的房产免契税事项和我镇分管领导进行探讨。
由于两个安置小区均未安排开发公司建设,而是以金城镇村镇建设管理服务站的名义建设,所以无法纳入正常商品房报送流程,导致无法提供文件要求的契税减免的相关材料。经会议协商决定,我镇一方面向区政府打免契税申请作出情况说明,另一方面与居民签署买卖契约,以契约形式会同补充材料重新纳入免契税申请流程。通过两方面的努力,争取尽早让居民领到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