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6日,我省发布苏人社发[2017]208号文件精神,发布2017年的社会保险有关基数通知。
文件对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以及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进行了调整;并且对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上下限也作出了明确的调整金额。据了解,该调整基数利率文件已陆续发至各市区人社相关部门,我局也将会在收到常州市局下发的文件后进行相关操作,以将社保基数与利率调整稳步进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