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关于作好2016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区发改委顺利完成了自查上报、中介机构审计核实等前期工作,区财政局对本次的资产清查核实进行了批复,核定发改委资产损失数为1997202.26元,其中委本级300122.34元,委下属单位1697079.92元。
下一步我委将根据财政局的批复文件完成帐务调整,并将批复及时转发到下属单位,指导下属单位完成帐务调整工作。
至此我委将以此次资产清查工作为契机,依据清理清查结果建立健全资产台账,完善资产购置、使用、处理的登记、备案、审批制度,强化内部相关管理制度,形成单位内部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为以后的固定资产管理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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