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动态 > 部门信息 > 内容
金坛抓“四要”构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新常态
发布时间:2017-06-27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今年,金坛积极贯彻省委组织部、省司法厅等五部门出台的《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作用强调“四要”不断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一是任前要考法。近两年,金坛不断完善非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并实时更新题库,近期围绕三大一实干”“两个加快”等当前重点工作,设置新考题、增加新题型,扩大法律知识覆盖面,提高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水平。严格把好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关,将考试成绩存入个人档案。深化“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各部门根据实际对干部任前进行专业类法律考核。

  二是课堂要涉法。区委理论中心组定期组织“金沙大讲堂”活动,集结党校教师、高校教授等多方面师资力量,针对领导干部的实际需求,制定精准的法治教育内容,今年已开办8期涉及专利法、行政诉讼法、反家庭暴力法等主题的法治讲座,参训4000人次。依托常州在线”网上学法课堂,将个人的年度积分与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相结合并作为评优提拔重要依据。区级机关“道德讲堂”结合互联网新思路,创建掌上道德讲堂”,并开设“法治专讲”栏,不断拓宽全区机关干部学法渠道。

  三是年末要述法。将述法工作纳入政府各部门重点工作考核指标,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领导干部围绕年度参与法治知识培训、法律学习情况和单位普法情况采取口头和书面双重汇报的方式进行述法,2016年全区各部门主要领导采取双重述法率已达100%。

  四是工作要用法。今年以来落实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制,责任单位共同签订两份普法责任书。通过开展领导干部大走访、走进电视台“政风热线”活动,与群众线上线下交流,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近日金坛出台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组建政府的名优法律顾问团,为领导干部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提供法律意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