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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委高效处置一起停车收费纠纷
发布时间:2017-06-21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6月16日,金坛区发改委价格检查局接到12345政务平台转办的关于华城嘉园小区停车收费的投诉,反映小区物业收取停车费之后小区内无法停车,接到投诉后价格检查局立即开展调查工作。

  经调查了解,华城嘉园小区于2008年交付使用,建有地下车位457个,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逐年提高,仅有的地下停车位难以满足现有住户的停车需求,小区业主纷纷将车辆停在未划停车位的地面草坪、人行道上,部分车主在小区路面上私自设置地锁,侵占公共面积,停车秩序混乱。2016年12月,同大房地产公司代管该小区物业后,为解决小区业主停车难的问题,在与有关部门协商后,决定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划出部分地面停车位出租,于5月初开始收取停车费,暂定收费标准为60元/月,待小区路面停车位规划完成后多退少补。检查人员要求小区物业严格按照《关于<金坛市城区住宅小区机动车辆停放收费标准>的通知》(坛发改价【2012】17号)文件要求规范收费、文明收费,对符合文件规定免收停车服务费情形的车辆一律不得收费,对于临时停放车辆主动开具规范票据,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收取首张蓝牙卡卡费,自觉规范小区物业收费公示行为。

  区发改委将对该小区停车收费问题持续跟进,希望企业规范自身价格行为,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诚信经营,共同营造文明城市创建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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