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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增强“四种意识”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
发布时间:2017-06-15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工作,金坛提出“四种意识”,形成管理新格局。

  一是增强创新意识,调试最佳模式。经过近几年的探索和总结,金坛制定并实施市社区矫正“教育十法”,即:角色置换法、情理交融法、个性感化法、模拟尝试法、适时提醒法、扬善弃恶法、心理疏导法、支点警示法、借力给力法、考核评鉴法。从教育矫治角度出发,在工作中根据不同对象选择适用的教育方法,因人施矫制定矫正方案,针对性开展矫正教育、提升矫正质量。

  二是增强责任意识,加强队伍建设。在全市范围内组建以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者、专职社工以及社会志愿者“三位一体”的工作队伍,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通过以会代训、现场讲座等方式为社区矫正工作者提供业务培训。通过公开招聘、调整岗位多种方式吸引法律、心理专业人才加入社区矫正执法队伍。

  三是增强法律意识,完善工作制度。每季度召开社区矫正工作例会,公安、检察院、法院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出席,就如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各单位明确职责,形成联动,切实解决审前调查低、追逃困难、信息链接不畅等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此外还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管理QQ群等,确保了信息情报的及时共享,有效地防止了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

  四是增强公正意识,把好重点关口严格把好首次谈话关,在入矫宣告时,认真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首次谈话工作,促使他们摆正位置,调整心态,认真接受教育改造。经常性开展教育培训、社区服务等社区矫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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