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人社、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为接轨常州主城区,对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的过渡性补贴、住房补贴进行了调整补发。区民政局财务人员在前期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调整补发的基础上,克服科室人员少,工作头绪多的不足,加班加点对民政代管退休人员进行了调整发放。工作中坚持做到了三点:
一是认真测算,审批到位。这次调整从2016年7月开始,跨度比较长,期间还有人员死亡等情况,局财务人员能够吃透精神,明确标准,做到认真细致,不漏一人,不少一月,全面准确。
二是及时沟通,发放到位。“两项补贴”测算批复到位后,局财务人员能够制作发放表,清晰反映每个人调整金额和补发金额,并与各镇(街道)民政会计联系,下发文字和电子发放表格,并要求他们于2017年6月补发到位。
三是汇总上报,结算到位。局财务人员在津补贴调整到位后,能够及时测算民政代管人员全年工资及补贴金额,并将各镇(街道)不同性质民政代管人员全年发放金额分类汇总后上报区财政业务科室,提请他们审核,及时与各镇(街道)财政所结算。
给老同志办实事的举措,受到了离退休人员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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