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通知》(国发[2016]48号)文件精神,纠正和查处电力价格执行中的乱加价、乱收费行为,有效缓解实体经济企业困难,切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加速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自5月23日起,常州市物价局、金坛区发改委将开展为期约2个月的电力价格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范围为各电网公司、发电企业,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销售电价、输配电价政策执行情况。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是否越权出台相关电价政策,或违反政府定价目录的电价政策;电网企业是否存在擅自提高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和输配电价,或采取改变用电类别、价外加价等方式,变相提高销售电价的行为;电网企业是否存在提高标准或超范围收取基金、附加费等,变相提高销售电价的行为;电网企业执行农村各类用电价格,特别是农用灌溉用电、农产品初加工用电、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用电价格等,是否存在不执行国家规定价格的行为;是否存在农网改造完成后仍不执行同网同价,以及价外收费行为;农网改造中是否存在对农民其它乱收费的行为;电网企业及相关联单位在电力工程建设安装过程中,是否存在,以及改变收费主体或形式,变相收取国家已取消收费项目的行为;电网企业及其关联单位是否存在未经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或转嫁经营维护成本,由电力用户负担行为。
二是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否对列入名单的企业执行优惠电价政策的行为;电网企业是否存在提高或降低标准向列入名单的高耗能企业是否按规定执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政策。
三是环保电价政策执行情况。按照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发改价格[2014]536号)精神,对燃煤发电企业、电网企业2016年度环保电价执行情况进行调查。
从目前我区电力专项检查的情况来看,我区热电企业燃煤发电机组环保设施改造和运行情况较2015年有所改善,但仍存在燃煤发电机组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限值的情况,电力检查小组将根据超排放时段所对应的日均电量,核算企业违法所得,进行下一步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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