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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委强化药品价格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17-05-26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自2015年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绝大部分药品取消了政府定价。区发改委通过多种途径宣传价格政策,为群众答疑解惑解决价格纠纷,对药品零售企业企业提供价格政策法规培训,加强市场零售药店价格行为监管。

  一、加强市场价格巡查和检查。安排专人,负责零售药店的日常监管、巡查工作。每年在各节假日开展的集中市场检查中,药店的明码标价都列入重点检查范围。12358价格举报中心耐心解答群众的药价咨询,及时办理价格投诉。

  二、抓龙头,树标杆,以点带面开展价格诚信活动。通过开展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让零售药店在价格诚信方面学习有标杆,赶超有目标。经过严格细致的审核,现5家药店通过金坛区价格诚信平台初审,对我区药店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目前,我区零售药店药品明码标价覆盖率达100%。

  三、宣传引导,提高零售药店规范价格行为的认识。一是不定期地到企业开展一对一的价格政策宣传和服务。二是采取主动上门和应企业之邀为药店的基层管理人员无偿提供价格政策和商品明码标价的实务培训服务。三是充分利用委网站等媒介,宣传医药价格政策。

  市民如发现药品市场有经营价格不规范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12358进行价格投诉。对举报被查实或者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予以及时纠正。对于经教育不改、情节严重的突出问题,将依法从严处罚并向社会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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