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18日,区供销总社组织汛前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老旧办公用房、工厂、农资网点和出租房屋等场所,及各单位汛期应急处置准备和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现场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对不能现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同时,对各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领导带班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二是明确专人负责,狠抓工作落实;三是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四是掌握汛期动态,强化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