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相对封闭区域内商品和服务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金坛区发改委价格检查局集中组织检查人员认真学习2017年5月20日起正式实施的《江苏省相对封闭区域内商品和服务价格行为规范》。
《规范》指出,相对封闭区域内的经营者和管理单位的价格行为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经营成本和供求关系自主合理定价。明确了相对封闭区域的范围、应遵循的准则和管理权限,强调了对普通生活用品等民生价格信息的公示义务,强调了管理单位和经营者的管理义务和法律责任,规定了经营者和管理单位的禁止性行为,明确了价格部门对不执行《规范》的管理措施,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把经营者和管理单位执行相对封闭区域内商品和服务价格行为规范的情况纳入经营者价格信用档案,依法公开经营者价格信用信息。
检查人员对该《规范》二十条内容进行逐一学习并开展讨论,认识到在现行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学校、车站、高速服务区等相对封闭区域的经营者价格行为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在下一步工作中能够准确把握、灵活运用该《规范》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金坛区发改委也将集中力量对辖区内相对封闭区域进行重点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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