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日,金坛区人社局在官网公布了《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和已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这标志着金坛区人社局顺利完成了本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省政府令第54号)等有关规定,金坛区人社局在今年4月初开始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1991年1月1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原金坛人事局和原金坛劳动局和现在金坛区人社局所发的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5月2日,全面清理完毕:共清理规范性文件94件,决定继续有效的文件36件,宣布失效的文件58件,最终形成二个目录,即《区人社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区人社局已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规范性文件合法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清理,有利于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也为推动金坛人社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经清理列入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将继续作为区人社局行政管理的依据,已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