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财政局《关于报送金坛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情况调查表的通知》要求,区发改委财务科积极组织、认真填报,在查阅会计付款凭证的基础上与办公室复核认定,最终确定我委现有编外用工人员3名,其中2名已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用工合同,缴纳五险,1名窗口工作人员未过试用期,尚未签订用工合同。经测算,3名编外用工人员全年需支付劳务费用13.96万元,人均4.65万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