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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委认真开展财政票据年检工作
  信息来源:财务科 发布时间:2017-04-28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近日,区发改委按照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财政票据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财政票据管理,规范用票行为,促进财政票据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江苏省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常州区财政票据年检办法》的规定,区发改委认真开展票据年检工作。

  在票据年检自查阶段,区发改委认真对照年检办法自行组织清查,在认真清点和核对票据,做好票据分类和票据整理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填写《2016年度常州市金坛区财政票据年检表》。据清查,区发改委上期结存非税票据1份、本期领购30份、本期使用26份、本期结存5份,开票金额741229.31元,上缴财政专户741229.31元,作废票据4份。

  在票据年检检查阶段,区发改委按照要求携带票据领购登记簿、2016年度已使用票据存根、填写好的财政票据年检表到区财政局综合科接受票据使用情况检查。经检查,区财政局对发改委财政票据使用工作给予了肯定,认为我委能够高度重视财政票据管理工作,认真落实票据管理的政策和各项规定,财政票据领购、使用规范,款项上缴及时,同时提出了对作废票据及时到财政局办理缴销手续,不用等到票据年检的时候再办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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