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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委三措并举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登记第二阶段工作
  信息来源:财务科 发布时间:2017-04-28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根据区人社局布置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进度时序安排,区发改委在完成第一阶段单位和人员参保登记工作的基础上,从上月月底起进入人员减少和缴费基础申报工作阶段,区发改委采取“三项措施”确保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改革期内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顺利完成。

  一是做好改革期内参保人员的减少工作。改革期间时间跨度达到28个月,我委人员变动较为频繁,为保证参保登记的准确性,工作人员仔细核对单位编制簿,复印出有减少人员名册加盖公章后送人社局审核。

  二是按照注意事项和申报口径,如实测算缴费基数。养老保险基数申报不仅直接关乎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也是社会保险缴费前的首要环节,并且机关和事业单位缴费基数测时对于基本工资的计算时间上还不尽相同,因此我委在测算缴费基数的时候对照人社局社保科下发的申报口径仔细查阅工资发放记录和工资档案,经本人签字确认无误后报送人社局。

  三是做好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的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津补贴已经调整到位,为便于系统清算和发放,我委在登记系统中将退休人员津补贴全部调整到2016年7月份的新标准从新打印后报送到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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