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后,区发改委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不断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关于在天猫商城购物时,商家在页面中标注的划线价格和实时售卖价格形成对比,涉嫌价格欺诈的问题。区发改委价格检查局工作人员迅速与涉诉较集中的几家电商取得联系展开调查。
调查中,各商家纷纷指出,天猫商城的系统工程师在进行商品页面设计时,提供给商家可以标注的两类价格,即为我们看到的“划线价”和“未划线价”。各商家在进行页面编辑时标注的划线价格实际多为厂商指导价格,而未划线的价格则为实时的售卖价格。由于商家没有对这两类价格作出明确的解释,而划线价容易被消费者误认为是“原价”,和下面未划线的“促销价”组合在一起,容易让人产生误解,导致消费者误认为这是一次降价的促销活动。
根据《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三条、第七条第一款、第八条的规定,不做任何解释说明且无法提供出处的划线价标示有可能被认定为是价格欺诈。对此,区发改委价格检查局通过多种渠道向我区部分电商发放了《关于规范网络销售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提醒各大网络零售商在网络上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同实体店一样,自觉依法明码标价,重点防止出现下列价格违法行为:一、虚构原价,在对未销售过的商品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使用“原价”“原售价”“成交价”等类似概念。二、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三、虚假优惠折扣,使用“仅限今日”“今日特惠”“明天涨价”等不实语言或者其他带有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标价,诱导顾客购买。四、声称“特价”“清仓价”“全网最低价”“市场最低价”“出厂价”“零利润”等,但价格标示不真实、不准确,没有依据或者无从比较。五、使用划线价采用与其他经营者或其他销售业态进行价格比较的方式开展促销活动时,未准确标明被比较价格含义,或被比较价格无来源依据。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以低价招徕顾客,以高价进行结算。七、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模糊标示价格附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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