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落实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和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强化目标引领、规划指导和国家补贴资金需求约束,加强对生物质发电的管理,我委组织上报“十三五”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实施计划。
本次实施计划要求落实到具体项目,明确每一个项目的项目名称、建设规模、预计上网电量、预计年度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资金需求等,作为“十三五”核准项目的重要依据。
我委经过认真研读文件精神,仔细调研、认真汇总,形成“十三五”新建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核准计划表,本次上报项目为金坛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飞灰库项目,其预计开工时间为2017年12月,预计投产时间2019年12月,规划装机容量1.8万千瓦,预计年发电量10000万千瓦时,预计年上网电量8000万千瓦时,预计年度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资金需求0.15亿元,预计年消耗垃圾量36.5万吨。
“十三五”是实现能源转型升级的重要时期,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生物质能面临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机遇。下一步,我委将继续贯彻落实文件要求,深化开展项目规整,对全区生物质发电起到积极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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