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水利工程在防汛抗旱、城乡供水、灌溉排水、改善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和保障。近年来,为进一步加强小型水利设施管理,理顺水利工程产权关系,建立科学合理管理机制,金坛区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一是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成立了以副区长为组长、相关部门参与的领导小组,水利局抽调人员组建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二是成立改革指导组,明确一名领导成员和一个水利站挂钩,指导和协助开展改革工作。三是根据《金坛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我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改革范围、改革内容及保障措施。
(二)加强培训,广泛开展宣传。为做好改革工作,我们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各乡镇开展专题讲座,邀请乡村干部、村民代表及工程管护等人员座谈。并通过媒体引导、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形式广泛宣传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对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水利工程基本情况进行全面公示,使改革工作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改革,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打下坚实基础。
(三)加强指导,因地制宜推进。实际推进中,在借鉴以前改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间的关系。为切实做好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我区对各类小型水利工程进行了调查摸底,通过现场核实,查阅资料,拍照留存,标注坐标,明晰工程特性,登记造册。通过调查摸底,摸清家底,为下一步产权证核发和管理合同签订奠定基础。
(四)加强考核,推进管理模式。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及省水利厅深化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建立区、镇、村三级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网络,全面推进“功能齐备、管理规范”的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系。对河道、圩堤、泵站、田间配套建筑物等水利工程全面实行“四位一体”长效管护。公司化、市场化、社会化管护的体制逐步形成,区、镇、村三级管护网络和区、镇两级投入考核机制基本建立。根据《金坛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长效管护考核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区考核小组每季度对各镇区考核一次,并及时下发季度考核通报情况。年底根据全年平均得分再结合各镇管护工程量下达管护经费。
(五)加强投入,保障改革。为进一步落实区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全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长效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金坛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长效管护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我们对境内河道、堤防、泵站、田间配套建筑物等四个方面工程进行一体化考核管理。按照“十个一”标准重新制定了考核办法及经费补助标准,其中河道统一按2500元/公里,排涝站按10000元/座,灌溉站按1000元/座,圩堤按5000元/公里,田间工程每行政村10000元给予补助,村庄河塘每村2000元。2015年金坛区财政管护经费全年安排860.6万元;各镇区在河道、圩堤、排涝站管护上按1:0.5配套,合计254万元;全区全年管护经费1114.6万元。在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工程管护和维养经费的基础上,为巩固和推进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区财政每年再增加资金用于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对工程管护好、效益发挥好的工程进行奖补。2016年测算全区本级筹措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经费约1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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