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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海事、水警联合整治船舶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17-03-28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3月28日,为有效遏制船舶超载造成的水上交通事故,进一步规范辖区船舶航行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友好的水运环境,金坛地方海事处联合公安水警对无证驾驶船舶、严重超载和不服从现场管理船舶开展联合整治。

  一、通过发放致船员公开信,海事服务窗口、LED显示屏、海巡艇广播等形式向船员朋友进行安全宣传教育,要求广大船员遵章航行,提高安全意识。

  二、强化对港口码头的巡视检查,把好船舶始发港关口,发现船舶超载运输的,船长40米以上的船舶装载干舷小于200毫米,船长40m以下的船舶装载干舷小于150毫米,进入长江水域的船舶装载干舷小于300毫米(船舶核定干舷小于此标准的,以核定干舷为准),立即责令其减载纠正。

  三、强化日常监管,通过视频监控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对超载船舶特别是严重超载船舶的查处力度,对超载船舶实施“先纠违,后处罚,再放行”原则处理,坚决做到“不减载到核定干舷不放行,不认识到超载危害不放行”。

  下一步金坛地方海事处将继续联合公安水警加大对金坛水域船舶服务和管理力度,进一步为辖区航运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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