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专项核实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财务科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对工作任务统一安排,详细分工,有序开展了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本次资产清查专项核实工作一方面是对2016年资产清查阶段上报的资产损失的结果进行核实,另一方面是对迁入市民中心后的资产盘点损失进行核实。首先我委对本级和下属事业单位2016年新购入的电脑、家具等固定资产在国有资产信息系统中进行了登记核对,确保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其次我委对实物资产进行实地盘点,并将盘点数与帐面数进行仔细核对,对盘亏资产进行了登记;然后将2016年资产清查阶段上报的资产损失和迁入行政中心后形成的资产损失结果提交委领导班子进行了专项会议研究形成材料,并按要求进行了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逐笔专项说明事项、价值、数量、发生日期、原因、政策依据、处理方式等;最后我委将资产损失报告、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国有资产损溢、资金挂帐核实申请表等相关材料上报给区财政局国资科,等待下步财政局委托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复核后,再进行批复、调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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