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2017年1月1日起实施),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规范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切实加强我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近日,金坛区森林警察大队和金坛区森林管理处召开了合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工作会议,茅山沿线酒楼,饭店、餐馆、养殖场的法人代表以及相关村委领导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江苏省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专家对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条款进行解读,并对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许可证程序进行讲解和指导。区农林局李亚东副局长对合法合规经营利用提出了几点要求:
一、开发利用,保护先行。茅山地区野生动物资源丰富,品种繁多。野生动物资源作为一种可再生资源,合理、有效的开发利用,不仅能够提高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而且对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在强化保护的同时,积极开展生态旅游、多种经营等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是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带动地区群众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
二、转变观念,合法经营。近期关于违法收售、违法经营利用的案件在网络上宣传报道的频率越来越多,国家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越来越重视,茅山沿线的饭店绝大多数都在从事野生动物的经营利用,一定要合法合规经营,尽快走入规范管理、合法经营的法制轨道。
三、加强管理,严厉查处。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清查和排查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切实加强野外巡护,及时发现并收缴、清除兽夹、兽套等非法猎捕工具。对辖区内所有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进行认真清理整顿,对以养殖为名非法从事野生动物收购活动、倒买倒卖野生动物的,一律坚决予以取缔并依法打击。
保护野生动物是维护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重要内容,下一步,区森林警察大队和区森林管理处会把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作为近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全新内容和规定,提高公众的法制观念和保护参与意识,建立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共同保护机制,壮大保护力量,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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