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司法局积极贯彻落实省厅标准化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制定三项举措推动标准化建设,促进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
一是意识先行,以理念提升向心力。通过召开工作例会、学习交流会,组织全体机关人员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标准化的模糊认识和片面理解共同商讨、共同剖析,针对性解决思想认识上的问题。通过网络学习、专家视频课程,学习其他地区、试点单位在标准化建设中的突出事迹、典型作为,为本区的工作开展进一步开拓思路。
二是人员到位,以机制强化保障。局党组研究成立“三年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制定责任清单,细化分工,明确时间节点、责任到人,确保各项任务能充分落实。同时制定科学、高效、实用的标准化工作机制,与省厅、市局及时沟通反馈,并突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融合联动,形成适合本地区践行的管理体系,提升司法行政标准与实际工作的匹配度。
三是树立典型,以标杆逐步推进。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标准化试点为典型, 着力打造标杆和示范,形成金坛区司法行政工作品牌。根据省厅相关工作标准,编写司法行政机关工作标准手册,细化“四个全覆盖”目标任务、业务描述、工作职责等内容。同时,注重以点带面,发挥标准化理念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一整套覆盖整个司法行政工作的标准体系,促进标准实施与司法行政工作质量同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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