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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林镇司法所巧调坟墓被毁赔偿案
发布时间:2017-02-27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俗话说“入土为安”,可入土的父亲坟墓突然间被毁损给周某一家带来了严重的打击。2月15日,朱林镇司法所在西岗派出所的协助下成功调解了这起坟墓毁的侵权案,双方当场履行完毕,收到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周某父亲多年前去世后,葬于村中祖坟内。去年年底,金某承包了周某村内一的鱼塘清淤项目,在挖机开往目标鱼塘的时候无意中将坟墓毁损。周某认为金某侮辱了自己的祖先及后人,也违反了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给家人造成极大的精神伤害,于是在金某再次过来施工时拦住了金某的挖机,要求金某赔偿他们的物质以及精神损失。

  对于这起特殊的案件,朱林镇司法所非常重视,承办开始就努力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及时掌握他们的心态和情绪,灵活运用面对面和背靠背调解方法,为案件调解成功打好基础。另一方面,工作人员多次深入村中,与村委、家族长者以及和双方当事人有特定关系的人交流,让他们协助调解。由于没有法定的赔偿标准,司法所工作人员查找了大量的类似案例,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将赔偿金额划定在了15000—20000元的区间内。经过不断的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由金某赔礼道歉,恢复坟墓原状,并赔偿坟墓被挖坏的经济、精神等一切损失16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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