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区、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服务群众的工作职能,金坛区司法局制定司法行政服务站工作者合格的“五员”上岗要求。
一是做一名合格的法律知识宣讲员。利用贴近群众的身份优势,在日常的咨询交涉过程中,适时用群众便于理解的语言介绍和宣传法律知识,告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司法行政服务站、12348热线的职能作用,让更多群众知晓这些惠民平台。
二是做一名合格的社情民意信息员。每月安排一次走访活动,深入到群众家中,了解和掌握群众关于司法行政服务的所想所求。最近一次走访将省司法厅15项惠民政策印制发放,记录群众的意见和最期盼的一项政策,做好归纳、总结,让“下情”及时得到反馈。
三是做一名合格的矛盾纠纷调解员。对待服务中可能产生的问题,主动出击,不等、不推,在疏导教育中稳定群众的情绪。对各类矛盾纠纷,做到早预防、早介入、早化解。尤其正值春耕农忙时期,加大矛盾排查的力度和密度,走进田间地头,将纠纷在源头调处。
四是做一名合格的治安防范安全员。加强对司法行政管理薄弱、治安混乱地区的集中整治工作,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预警机制和应急机制,提高司法行政服务站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是做一名合格的重点群体服务员。对当地的上访户,热心接待并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准确解答其法律类难题,做到“耐心听访、倾心息访”。严把特殊人群关,对社区矫正重点特殊人群制定应急预案,做到动向清、情况明、无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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