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区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预防医院感染。2月10日,区卫计局副局长袁永炜带领区卫生监督所卫生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进行了监督检查。
目前,我区开展血液透析工作的有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等4家医疗机构。卫生执法人员主要对各医疗机构的执业资质、血液透析场所的分区布局、医务人员资质、感染预防与控制、血液透析的操作流程及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各医疗机构均能够严格按照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开展工作,操作流程合理。执法人员在检查中未发现有重复使用血液透析一次性医疗器械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同时要求各医疗机构必须严格落实血液透析室管理的规章制度,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血液透析室医源性感染的预防和控制,保障血液透析治疗安全、有效地开展。(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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