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镇劳动监察中队收到多起欠薪案件,在案件登记中,我中队发现案件主要呈现涉及职工众多、拖欠时间过长等特征,与欠薪企业职工交谈过程中了解到,平时工作中企业经营者经常以生产效益不佳、先发放生活费年底一次性支付劳动报酬等为由延迟发放工资,临近年关又出现资金周转不灵情况,导致欠薪案件多发。
根据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平时如遇企业拖欠3个月以上工资的情况,可向我镇劳动监察中队或金坛区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推动我镇劳动关系健康、和谐发展,为我镇发展提供良好环境。(镇劳服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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