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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监督所开展春节期间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专项检查
  信息来源:卫计局 发布时间:2017-01-25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2017年春节临近,为规范经营者的服务行为,提高公共场所卫生质量,创造卫生规范的消费环境,确保全区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近期,区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员对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涵盖了客流量较为集中的大中型住宿业、沐浴业及美容美发业经营单位,监督人员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通过查现场、看资料、进行现场快速监测等方式,重点对传染病预防控制、“两证”持证情况、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设施配备和运行管理、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效果以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单位日常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中发现,大多数经营单位都能规范经营。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卫生监督人员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要求及时整改。同时,要求各经营单位做好春节期间公共场所突发危害健康事故应对准备工作,健全值班制度,一旦出现公共场所突发危害健康事故,能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并及时报告区卫生监督所应急办公室。(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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