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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环保局积极妥善处理宋庄河河水发红事件
  信息来源:常州市金坛区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7-01-24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2016年12月21日下午,区环保局接到位于金城镇区域宋庄河河水发红的信访举报,该局立即派员会同金城镇政府、西城街道办、区住建委赶赴现场进行调查。12月22日,区政府组织区住建委、环保局、金城镇政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经现场察勘后,要求金城镇政府对宋庄河水体进行生物修复治理;区住建委、区环保局、金城镇政府、西城街道办对良常路以南的污水管网及周边企业进行排查。

  经联合调查核实,宋庄河水体发红原因来自区住建委排水管理处位于金城镇凤凰城工业园区东侧宋庄河设置的截污阀溢流口。由于雨污分流不清, 瞬时降雨量大所致,区政府办现场要求区住建委排水管理处立即启动应急管控措施,对宋庄河截污阀溢流口进行封堵。

  2017年1月5日,区环保局再次接到群众反映金宏大桥西北侧雨污排放口有红水排入丹金溧漕河(城区段)。区环保局及时联合区住建委排水处、公安“110”对该排口上游丹凤路、西城路沿路管网及周边企业进行了排查。经现场勘察发现,进入丹金溧漕河的红水源自常州市怡东化工有限公司,位于西城街道阳光花园小区10幢54号车库的办公场所,其行政负责人在清洗带有紫红色指示剂(现场有4只塑料桶)料桶过程中,将紫红色废水从洗手池直接排入雨水管网,最后进入了丹金溧漕河。经进一步调查核实,上述行为是该公司的财务人员于国琴,私自将原关闭的金坛市泰盛化工有限公司4只带有紫红色颜料指示剂残留物的化工桶取回,未经环保审批同意,先后于2016年11月、12月分别两次在该公司洗手池进行清洗,其清洗后的废水未经有效收集处理,直接通过洗手池和卫生间的下水道外排。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区环保局已依法立案查处。下一步,区环保局将积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配合住建、属地政府对周边企业排污情况摸底排查,同时,建议住建、属地政府对该区域雨污管网重启规划设计,解决长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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