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源”。1月22日上午,由儒林镇农产品监管站、镇食安办牵头,就春节期间农产品安全以及食品安全进行了一次宣传。主要向生产主体以及儒林当地水产品销售市场发放告知书,并签订相应的承诺书,通过发放告知书的形式来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活动,告知养殖户和经营户在水产品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哪些是禁用药品,使他们有这种安全意识,同时我们还通过张贴告知书进行广泛宣传,使得人民群众也有农产品安全的重要意识。通过宣传,希望能增强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以及各级各部门对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支持力度,从源头上严格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面提升儒林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生产水平,切实保障全镇居民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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