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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老娘舅” 朱林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7-01-13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2017年1月10日,为全力做好综治共建活动,推动朱林镇综治平安创建活动健康有效的发展,常州市司法局一行到朱林镇开展结对共建活动,此次活动特邀了常州电视台老娘舅栏目的两位“老娘舅”来现场为参与群众咨询调解。

  在朱林镇司法所的提前宣传下,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当事人毛老太和沈小姐因双方赔偿意见无法达成一致,起了要“老娘舅”为她们调解的心思。活动当天,她们双方相约来到了现场,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安排下, “老娘舅”陈妫热情接待了她们。就在司法所的一间办公室中,“老娘舅”陈妫为她们双方开展了调解工作。

  由于这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有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双方责任大小明确,这使得这次调解在事实的认定上就没有什么争议。“老娘舅”认为争议的焦点还是在于对赔偿金额的认定方面。鉴于此,“老娘舅”又邀请了同时来参加结对共建活动的著名律师许金海律师,依据法律的规定来为这次事故毛老太的损失作一个公正的认定,许金海律师在翻阅了毛老太提供的相关票据和其他证明材料后,基于其丰富的工作经验直接报出了法律规定的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的计算标准,并得出最终数额取整后应当为13000元。在责任分配后,应当由主要责任一方沈小姐赔偿9100元。沈小姐和她家人当时就表示对这个数额难以承受,并向“老娘舅”诉说自己也受了伤,为了减轻这次事故的负担,凭着自己年轻底子好,并没有去医院治疗,只是在家卧床休养了几日,也没有去上班,所以自己也有很大的损失,只是无法提供损失的证明,而且这个月月底还要结婚了,又刚查出了怀孕,实在无力承担这么高的赔偿数额。双方冲突渐起,都有了调解不下去要摔门走人的意向。“老娘舅”及时发现了这个苗头,制止住了双方发言,并开始了逐一的劝说工作。“老娘舅”根据医院的出院记录,得知受伤一方脑震荡伤,并没有手术,于是对毛老太劝说道:“这次受伤住院可能是在外伤和惊吓的双重影响下显示出比较严重的状态,医院在住院10天后给你办理了出院说明医院是认为你已经好转,并且排除了病情恶化的可能性才让你出院的,而且你已满了60周岁,如果是城镇居民是没有误工费的,但因为是农村居民,所以国家法律给了你1600元每月的误工费。看你现在的精神头还不错,我认为这个误工费是可以适当的减免的。”在听了“老娘舅”的娓娓劝说后毛老太同意了对误工费进行减免,双方最终确定了赔偿数额为7800元,由于在事故当天沈小姐为毛老太交了500元的医疗费,在扣除后双方最终达成当日由沈小姐向毛老太赔偿7000元一次性解决此事的一致意见。

  此次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在“老娘舅”的劝说中圆满解决。事后“老娘舅”陈妫表示自己很开心能在这次共建活动中为乡镇人民具体办了一件实事,解决了一起实际的纠纷。以往的活动中由于时间和条件限制只能为乡民们提供一些咨询工作,但今天的调解使得这次共建活动额外的充实和圆满,并希望自己今后能为乡镇的百姓多办些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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