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区司法局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中,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采取“普法与调解”相结合的方式,把普法工作贯穿于人民调解全过程,通过调前讲法、调中明法、调后析法,增强当事人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
调前讲法。针对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别,印制对应的普法材料,根据纠纷当事人实际情况,丰富普法条文表述形式,力争使不同层次的人都能够看得懂,用得上。通过先将这些材料发给当事人阅读或由调解员讲述,使各方当事人调解前就知悉所涉矛盾的相关法律规定,做到胸中有法,心中有数,为依法顺利调解做好铺垫。
调中明法。一边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一边讲述法律知识,引导各方依法律轨道进行调解,做到句句有规定,条条有依据,使当事人随时随处都能找到与案件情节对应的法律规定,坚决做到依法调解,公平维权,实现既能解决问题又能够宣传法律知识的目的。
调后析法。对已调解完毕的案件,按时进行回访,积极做被回访人的思想工作,敦促其认真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努力做一个法律知识的传播者,自身尊严的维护者,真正懂得用法律武器武装自己的头脑,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达到既化解矛盾又提升个人法律素养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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