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镇、开发区 > 朱林镇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机构概况 > 内容
 
信息名称 关于建立朱林镇路长负责制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329/2018-00001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朱林镇 机构概况
文件编号 朱政发〔2017〕5号 发布机构 朱林镇
产生日期 2017-03-10 发布日期 2018-01-02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为深入实施交通安全生命保障工程,不断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组织管理、执法监管、动态治理和社会宣教体系,有效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能力水平,大力压降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根据《金坛区朱林镇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生命保障工程“九个一”项目工作方案》(朱政发〔2016〕74号)要求,在朱林镇建立主要道路路长负责制,具体道路及路长如下
 
关于建立朱林镇路长负责制的通知
朱政发〔2017〕5号

各行政村、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实施交通安全生命保障工程,不断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组织管理、执法监管、动态治理和社会宣教体系,有效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能力水平,大力压降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根据《金坛区朱林镇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生命保障工程“九个一”项目工作方案》(朱政发〔2016〕74号)要求,在朱林镇建立主要道路路长负责制,具体道路及路长如下:

一、辖区主要路段及路段长名单

340省道朱林镇路段路长:周涌

203县道朱林村路段路长:王卫中

203县道红旗圩村路段路长:顾旺胜

203县道沙湖村路段路长:蒋锁真

204县道龙溪村路段路长:陶小兵

204县道黄金村路段路长:王娟

304县道西岗村路段路长:梅家乐

304县道唐王村路段路长:丁沧宇

二、工作目标

通过路长制的建立,及时发现和协助整改道路隐患,制止占道经营、私挖乱堆等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逐步在我镇形成“党委政府牵头、乡镇主体负责、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无缝责任体系。

三、工作步骤

1、定期进行道路巡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镇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

2、6月前开展主要道路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工作。

3、7-8月,开展隐患的整改工作。

4、落实长效巡查机制。

 

 

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