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蒋燕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企事业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蒋燕舞同志兼任宣传教育科科长、组织人事科副科长;
吴慧同志任行政服务科科长;
王小明同志任政策法规科副科长;
夏俭同志任行政服务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周旺洪同志任城市燃气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旦同志任建设产业集团投融资部部长;
李虹同志任建设产业集团财务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钱玉琪同志任建设产业集团项目管理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吴小艺同志任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总经理、房产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潘金悦同志任金房物业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免去吴慧同志宣传教育科科长、组织人事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陈旦同志行政服务科科长职务;
免去王小明同志房产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童瑶同志建设产业集团副总经理、投融资部部长职务。
常州市金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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