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防震减灾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城乡建设规范执行情况,制止、纠正违反相关违规、违法等行为,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建设事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技术政策和实施办法;负责城市建设资金筹措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拟订危旧房改造政策和征收拆迁安置房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桥梁、供水、排水、燃气、照明、绿化、住房保障等行业的运行和管理;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本单位内设12个职能科室和27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内设职能科室为:办公室(研究室)、组织人事科(宣传教育科)、计划财务科(审计科)、城市建设科、市政公用科、行政服务科、总师办、监察室、房地产管理科(综合开发办)、建筑业管理科、团委、工委和妇委。下属单位有:区地震局、区人民政府制度改革办公室、区园林管理处、区房地产管理处、区物业管理处、区房屋安全鉴定所、区拆迁管理处、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区市政政工程管理处、区城区排水管理处、区路灯管理处、区燃气管理处、区建筑工程管理处、区外出施工队伍管理处、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区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区建筑科学研究院、区城建档案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区节约用水办公室、区建筑技工学校、区住建幼儿园。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城乡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滨湖新城建设。钱资湖一期滨河风光带景观工程已完成90%的工程量,二期已完成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办理,正在优化规划方案;下塘河五期滨河风光带景观工程已完成90%的工程量;金坛大道、钱资湖大道绿化工程已全部完成;环钱资湖大道已进行河塘软基处理、路基灰土填筑及综合管道施工;横三路、纵三路、纵五路桥、横三路桥已竣工通车;金沙塔及广场设计合同已签订完毕。新建横二路、纵六路等河道工程目前正在进行土方开挖及驳岸施工,预计明年上半年完成。
2.保障性住房。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竣工交付了徐塘四期6幢、岸头佳园北区27幢、九洲里花园一区23幢、新城东苑四期25幢、书香苑四期4幢等5个项目,交付住宅6048套。九洲里花园二区和岸头南区目前进行道路附属施工阶段,计划明年交付。竣工建成公共租赁住房1304套,完成全年1210套目标任务的107.8%。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项目9695套,完成全年6000套目标任务的161.6%;竣工建设棚改项目3164套,完成全年2100套目标任务的150.7 %。今年共审核通过公共租赁住房128户、经济适用住房135户,另对2016年度公共租赁住房42户家庭及14个新就业人员进行了安置。
3.房屋征收与拆迁工作。今年全区计划实施征收动迁项目35个,涉及房屋总建筑面积49.62万平立米。其中区级项目4个,涉及房屋建筑面积10.95万平方米;镇级项目31个,涉及房屋建筑面积38.67万平方米。目前,老三中周边地块、东社村周边地块旧城改造项目开展调查摸底、征收补偿资金测算等前期工作。南环二路拓宽改造房屋征收正在全力推进;金虹纺织地块房屋征收项目已全部完成。
4.市政园林工程。南门桥改造工程于8月26日通车,已完成竣工验收。实施静态工程停车场项目,对西门大街、横街、东门大街、东一环等主要路段进行盲道移位改造;对东门大街、东一环、市场路、西门大街等城区主要道路增划停车位、增设隔离桩,确保城区通行的正常有序。完成育才路、峨嵋中路、文萃路等道路的人行道改造工程,共计改造长度893米,面积5470平方米。全年共计维修混凝土道路6055平方米、沥青混凝土道路6205平方米,维修人行道板约3810平方米,维修侧石约774米。园林绿化管理常抓不懈,全区绿化养护面积1200万平方米、公园养护面积86万平方米,目前完成行道树修剪6286株、厢式绿化1408个、花卉布置35万盆。开展城区主干道、街头游园绿化拾遗补缺工作,完成20多条主干道1615处的绿化补植,为市民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5.区域供水工程。完成朱林水厂、薛埠水厂的接管。并根据水厂运行现状和供水需求,调整了生产预案和供水方案,进一步提高了运行效率,提升了属地供用水条件。实施了直溪、薛埠、白塔、指前等片区DN100以上管道改造近200公里,完成小用户改造2万余户。继续推进长荡湖水厂建设,截至目前已完成厂区主体构筑物的土建及设备招标等工作,正处于设备安装施工阶段,年内将全面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通水试运行。
6.排水市场监管。有序推进城镇污水一体化,制定出台了《金坛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统一运行管理实施意见》和《金坛区工业企业污水接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管理办法》。开展企业排水专项巡查行动,对5家违规排水企业下发了违规整改通知,对1家严重违规排放企业实施污水排口封堵。同时开展城区水洗企业整治工作,已整治水洗企业21家,有效规范了企业排放行为。全年一污厂、二污厂污泥规范化处置率100%,污泥含水率均符合省污水厂考核要求。启动实施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目前电胜河黑臭水体整治整体方案设计已通过专家论证,下塘河河道截污工程已完成华城中路至华阳路、下塘桥至中桥闸段。完成翠北路与翠东路路口、施家棚路、圣东桥北、丹凤路与西环一路路口等4处易涝地块的整治改造。同时,积极向上争取省级太湖水污染治理专项切块资金,2016年指前污水厂建设工程项目获得省级专项资金500万元、二污厂配套管网工程项目获得省级专项资金200万元。
7.燃气市场管理。目前,全区拥有管道燃气用户约8.6万户、瓶装燃气用户13.5万户,总干管长度约 770千米,供气量达8755万方。有序推进城镇燃气管网建设,目前全区六镇三区的燃气主管网已全部建设到位,茅山旅游度假区管道已建设管线19千米,滨湖新城已建成中压管道27600米。燃气管道GIS系统高、中压管道测绘已基本到位,测量完成约650千米,已上线运行约 410 千米。联合消防大队与燃气经营企业在城区、乡镇开展 “关爱生命,重视燃气安全”文艺汇演15次,发放燃气安全宣传单3000余份。联合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局、安监、行业商会等部门共同消除了中燃公司水北站的重大安全隐患。
8.路灯亮化工作。全年共计维修道路路灯250余盏、小区路灯800余盏;处理各类电缆故障80余起,恢复交通事故撞杆15起;新装小区、道路2289基路灯,改造部分老小区、道路危旧灯具150余盏,路灯设施完好率达96%以上、亮灯率达98%以上,确保了城市路灯设施的正常运行。起草了《常州市金坛区城市景观照明管理暂行办法》《金坛区“三路一河”景观照明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启动实施“三路一河”楼宇景观亮化工程建设。
9.物业管理工作。开展全区首个以物业管理委员会为招标主体的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联合公安局、城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对全区3个街道、7个乡镇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督促整改落实。开展“物业管理知识进小区”活动,目前已在城市花园、愚池湾、万士新村等20多个小区成功宣传物管知识。加强维修资金收缴使用及管理,全年共归集维修资金110笔,共计10000余户,约6400万元。其中有19家开发建设单位开发建设的新项目采用新模式交存,归集维修资金达5000万元。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诚信建设,全年共计收缴前期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713270.24万元。配合区审计局完成全区2013-2015年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保值增值等情况的审计工作。
10.环境综合整治。根据《金坛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接续实施方案(2016-2017)》,今年涉及我委的整治任务包括1条背街小巷、2块低洼易淹易涝片区、4个建设工地的整治以及一个省级示范社区和一条示范路创建。截至目前,除背街小巷正在抓紧施工当中,其余都已完成。
11.城市创优建设。推进我区2015年度省级美丽乡村示范项目,目前薛埠镇山篷村、尧塘西华村两个村基本完成;直溪镇巨村已进场施工。2016年度省级美丽乡村也通过了省相关部门批复,我区确定了两个示范建设项目,累计奖补资金360万元。配合常州市成功创成“国家森林城市”。
12.融资与招商工作。全年融资实际到账106.42亿元。围绕“两个加快”,今年新签约引进滨湖新城城建项目7个,总投资达54.8亿元。继续服务好江南银行三大中心、吾悦广场、碧桂园、中景博道、红星美凯龙等5个项目。同时跟进亿晶酒店、建筑大厦、半岛花园东侧地块等3个洽谈项目。
(二)房地产市场
1.房地产开发。截至目前,共发放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37份,批准销售面积115.65万平方米,备案销售面积95.21万平方米,城区纯商品住房成交均价6512元/平方米。验收通过凤凰城等16个开发项目的交付使用备案,项目竣工交付面积56万平方米。目前,我区共有46家具备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中一级资质1家,二级(含暂定贰级)资质企业27家。根据省住建厅要求,积极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专项检查工作,我区房地产市场平稳性发展获市局、省厅领导肯定。
2.产权产籍管理。今年认真做好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全年共网签二手房2194套,面积21.25万平方米。认真做好中介机构二手房评估报告的登记、备查管理工作,全年共受理异地备案二手房评估报告1232份。全面开展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工作,全年共完成资金托管6笔,托管资金335万元。
全年完成公房租金综合收缴率在90%以上,其中非住宅租金收缴率95.5%,住宅租金收缴率92.6%。为确保公房完好和使用安全,全年共维修公房34处,维修面积932.64平方米,房屋维修验收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
3.房产测绘与白蚁防治。严格按国家有关程序和技术标准开展房产测绘工作,全年共完成审核面积151.13万平方米,审核报告412份,准确率100%。加强白蚁防治,全年签订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合同155份,预防面积350万平方米,工程竣工面积350万平方米,发放竣工报告180份;上门服务360次,实际灭治155户。新建白蚁预防率均达95%以上,旧房灭治率达100%,有效地遏制了白蚁的危害。同时,我区的白蚁防治工作也被省住建厅授予“考核优秀”荣誉称号。
4.房屋安全鉴定。做好公共场所及住宅装饰装修审定工作,全年共受理出具住宅装修审定54户,约8600平方米,抽查、回访装修业主26户。鉴定房屋55处,面积约13000万平方米。发出“危房通知书” 38份,并定期进行走访,避免房屋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加大对公共场所的巡查力度并不定期对各小区进行巡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建筑业市场
1.资质管理服务。根据新资质标准,指导金坛建筑业企业完成资质申报、就位和换证工作。完成全区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工作,共审批275项资质,企业申请注销11项资质以及被新资质标准取消的38项资质。全年新申报资质28项,其中报部资质1项,报省资质12项、报市资质15项。
2.招投标监管。截至目前,共完成367个标段项目招投标的监管,累计建筑面积279.11万平方米,累计工程造价达到61.66亿元。在招标发包中:公开招标181项,累计建筑面积18.34万平方米,累计造价16.77亿元,邀请招标40项,累计建筑面积90.73万平方米,累计造价19.28亿元。通过招投标,共节约建设资金6.82亿元。全面实施电子化招投标,目前施工类项目电子招投标率达100%,监理等服务类项目电子招投标率达100%。严格控制资格预审项目的审批,今年公开招标项目资格后审率达到96%以上。全面推行技术标远程异地评标,施工类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率达到100%,监理等服务类远程异地评标率达到100%以上。同时,积极试行技术标暗标评审,我区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暗标评审率达到100%。消除了明标评标过程中评委人为因素的影响,增强了技术标评标的公正性。
3.施工图审查。截至目前,共审查工程项目349项155.45万平方米,其中工业项目260项112.38万平方米,审结293项,审结率84%。通过技术审查,共查出违反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数为287条,违反强制性标准数为862条,从源头上保证了建设工程质量。同时,积极推行外墙自保温做法及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得到了上级部门及周边地区的赞同。
4.工程质量安全监督。2016年共监督项目254项591.52万平方米。其中新开工项目142项193.78万平方米;市政项目20项8.49亿元。监督竣工验收项目133项157.52万平方米。监督住宅工程分户验收13项 29.79万平方米,共1840套,分户验收覆盖率达100%。签发工程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99份,局部(暂)停工通知书18份,监督巡查519次。受理起重机械产权登记69台,使用登记197台次,受理安装告知226台次,注销告知116台次。全年获得金龙杯工程7项,常州区优质主体结构工程27项;区文明工地19项,常州市文明工地3项,省文明工地17项,质量、安全形势处于可控状态。
5.质量检测工作。不断拓展业务范围,今年新增沥青配合比、矿渣粉两大项目的检测资质。目前,已具备70大项共计440个参数的检测能力,在常州地区同行中处于领先水平。新扩项目已正式对外检测,极大地方便了我市的建筑市场。
6.工程档案管理。全年共接收工程档案2955盒共计3254卷入库;完成124个工程共计1230盒档案的数字化著入;完成188个工程的声像档案预验收缓存;接收202个工程的声像档案入库上架和数字化处理。积极筹备数字化档案馆建设工作,对入库近2万卷老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改造,目前纸质档案数字化改造已经过半;声像档案数字化改造已经全部完成。同时,加快推进我区村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今年组织相关部门对薛埠镇村镇档案室创建工作进行了业务指导。
7.建筑人才培训。以建筑技工学校为依托开展建筑行业培
训,全年常规培训共计9303人次。其中,B类C类安全员新证培训724人;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培训1578人;建筑行业特种作业人员新证培训1185人,换证培训728人,继续教育培训1570人;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1348人;小型项目管理师继续教育469人。全年远程教育招生126人,毕业228名。继续推进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在职研究生学习教育,截至目前共毕业24人。
8.农民工工资管理。加大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管力度,开展定期用工检查。截至目前,共受理农民工投诉17起,涉及农民工892人,涉及金额1366.1万元,已清欠1366.1万元。
第二部分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附后
第三部分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29125.4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51527.86万元,减少80.78%。主要原因是……。其中:
(一)收入总计29125.4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7276.41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减少122087.83万元,减少81.74%。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的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180.74万元,为住建委幼儿园等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9.32万元,减少4.9%。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压缩事业经费。
3.事业收入906.69万元,为房管处、审图中心等事业单位开展自身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3.53万元,减少0.38%。主要原因是收费降低。
4.经营收入217.39万元,为房客处、园林处等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609.92万元,减少73.72%。主要原因是经营项目减少,收费标准降低。
5.其他收入40.14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建筑工程管理处单位取得的银行结算收入。上年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建管处银行结息收入单列“其他收入”所致。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64.05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主要为住建委幼儿园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440万元,主要为审图中心年结转本年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29125.42万元。包括:
1.教育支出支出449.67万元,主要用于住建委幼儿园、建工学校的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70.31万元,增长18.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长。
2.科学技术支出51.52万元,主要是财政拨付的用于重点项目的建设经费。上年无该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307.4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及慰问军转干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37.16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工资的增长。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7.8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医疗保障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90.25万元,增长103%。主要原因是医保基数的增长。
5.节能环保支出700万元,主要是财政拨付的太湖流域治理的省级专项拨款。与上年相比减少238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拨付指标减少。
6.城乡社区支出17638.02万元,主要用于本系统各单位经费和财政事业经费拨款。与上年相比减少109442.77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经费拨款的减少。
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8.18万元,主要用于地震局的人员及工作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6.88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人员经费的增加。
8.住房保障支出9066.89万元,主要用于房改办、住房保障中心人员及工作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10740.52万元,减少54.2%。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减少。
9.结余分配147.61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房客处等事业单位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等。与上年相比减少209.91万元,减少58.7%。主要原因是可用于分配的收入减少。
4.年末结转和结余518.18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房管处等单位本年度预算安排的设备购置等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年收入合计28621.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276.41万元,占95.3%;上级补助收入180.74万元,占0.6%;事业收入906.69万元,占3.2%;经营收入217.39万元,占0.7%; 其他收入40.14万元,占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年支出合计28459.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04.45万元,占43.2%;项目支出15659.46万元,占55%;经营支出495.72万元,占1.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7509.0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1920.32万元,减少81.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比去年减少所致。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26885.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4%。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2310.92万元,减少81.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减少所致。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449.41万元,支出决算为26885.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9.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付的项目资金在年初预算中没有反映和列示所致。其中:
(一)科学技术支出
1.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51.52万元,,为财政所中追加的重点项目建设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272.55万元,支出决算为30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资因素。
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4.5万元,为年中增长慰问军转干的经费。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12.78元,支出决算为1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 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28.54万元,支出决算为57.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计提医疗的基数增加。
3.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为47.72万元,支出决算为76.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保支出指标的追加。
(四)水体支出
水体。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700万元,是中央拨付的太湖流域治理专项经费。
(五)城乡社区支出
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256.94万元,支出决算为471.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资因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6万元,为行政管理服务的事业经费。
3. 工程建设管理。年初预算为739.59万元,支出决算为194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建管、质监等部门的人员经费及事业经费的增长。
4. 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年初预算为313.72万元,支出决算为36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政处等事业单位的人员经费及事业经费的增长。
5.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274.42万元,支出决算为63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管理性事业项目经费的增长。
6.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60万元,此为年中追加公共设施项目经费支出。
7.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年初预算为180万元,支出决算为6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园林处绿化养护面积扩大,专项维护经费增长。
8.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34.49万元,为市场监管工作经费支出。
9.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5561.8万元,此为财政追加的用于征地和拆迁的专项经费支出。
10.其他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此为专项事业经费。
11.城市防洪。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200万元,此为专项用于城市防洪的事业经费支出。
12.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0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城市建设资金的项目经费。
13.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年初预算3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50万元,此是为保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和专项经费。
14.其他污水处理安排的支出。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 50万元,此为追加的用于污水处置的专项经费。
15.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173.8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项目经费。
(六)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34.8万元,支出决算为59.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地震局人员经费的增加。
2.地震预测预报。年初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没有落实和安排。
(七)住房保障支出
1.棚户区改造。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3094.18万元,此为追加的棚户区改造经费。
2.公共租赁住房。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2.4万元,此为追加的项目经费。
3.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4130万元,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增加
4.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98.85万元,支出决算为194.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住房公积金计提比例的变化。
5.购房补贴。年初预算为107.96万元,支出决算为216.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计提比例的变化。
(八)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
其他城乡住宅支出。年初预算为50.54万元,支出决算为857.6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项目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26.3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390.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811.22万元、津贴补贴1102.62万元、奖金300.3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76.62万元、伙食补助费3.08万元、绩效工资311.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1.68万元、离休费24万元、退休费718.17万元、抚恤金3.53万元、生活补助43.16万元、医疗费139.73万元、奖励金9.45万元、住房公积金248.58万元、提租补贴8.41万元、购房补贴247.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2.78万元。
(二)公用经费6836.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1.8万元、印刷费0.55万元、咨询费83.67万元、手续费1.36万元、水费24.99万元、电费1571.06万元、邮电费60.54万元、物业管理费59.26万元、差旅费19.44万元、维修(护)费678.74万元、租赁费0.9万元、会议费3.35万元、培训费23.68万元、公务接待费28.31万元、专用材料费62.40万元、劳务费497.79万元、委托业务费3128.12万元、工会经费41.03万元、福利费1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2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8.7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6.29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6.43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6.23万元,对企事业补贴90.9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23.8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121.69万元,减少4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的减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856.58万元,支出决算为14223.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经费年初没有列入预算计划。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26.3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390.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736.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对企事业单位补贴。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4.8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6.9%;公务接待费支出3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3.1%。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4.8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44.82万元,完成预算的74.2%,比上年决算减少31.38万元,主要原因为加强车辆运营管理,节约开支;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加强车辆运营管理,节约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各下属事业单位的正常公务用车及工程用车的经费。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1辆。
3.公务接待费34万元。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4万元,完成预算的52.4%,比上年决算减少0.0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约开支,减少不必要的业务招待支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上级来人及招商引资招待等,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362批次,3680人次。主要为接待业务单位、上级来人及招商引资。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3.76万元,完成预算的14.7%,比上年决算减少9.75万元,主要原因为减少和压缩了会议安排和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大形势下会议安排的减少和压缩。2016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5个,参加会议260人次。主要为召开建设工程安全、建设市场整治等会议。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27.86万元,完成预算的5.20%,比上年决算减少35.71万元,主要原因为减少和压缩非业务性培训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减少和压缩非业务性培训支出。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12个,组织培训650人次。主要为业务技能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决算12331.94万元,本年支出决算12331.94万元。基本支出5100万元,项目支出7561.94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0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年增加1.85万元,增长2.2 %。主要原因是:其他公务支出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6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行政性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结息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金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 附件3-1:2016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表式.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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