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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坛建发〔2017〕16号关于王惠忠等同志不再担任职务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60/2017-0001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住建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建发〔2017〕16号 发布机构 住建委
生成日期 2017-03-13 公开日期 2017-03-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坛建发〔2017〕16号关于王惠忠等同志不再担任职务的通知
 
坛建发〔2017〕16号关于王惠忠等同志不再担任职务的通知
坛建发〔2017〕16号

  机关各科室、各企事业单位:

  因年龄原因,经研究:

  王惠忠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工程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丁美兰同志不再担任城建档案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王黎明同志不再担任城市污水处理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常州市金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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