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城市低保对象67户、118人,发放低保补助金71.71万元,人均月补助506.4元/月/人,按月实行了社会化发放;农村低保对象707户、1325人,发放农村低保金586.07万元,人均月补助368.6元/月/人,按月实行了社会化发放。10-11月份,对全镇774户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复核,城乡低保由原来保障标准590元提高到670元的,各村对复核提标结果进行100%的张榜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增强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全年共取消不符合条件城乡低保户132户256人,新增低保户35户84人,真正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