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金坛区住建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机关各科室、各企事业单位:
2017年区住建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总要求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2017年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区住建委“七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区住建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突出重点,明确宣传教育对象
(一)强化住建委党员干部学法用法意识。突出抓好《中国共产党章程》、三《条例》、两《准则》等党内法规的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适时组织学习党章党规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增进广大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一步强化党政一把手的危机意识、担当意识、责任意识。
(二)加强建设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贯彻落实《常州市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常州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强化执法队伍自身法治建设,根据执法工作需要和执法队伍现状,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开展法治业务知识培训。拟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同时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分别组织1到2次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区住建委执法队伍的规范化。
(三)继续做好建筑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主要针对全区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将有关建筑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社会治安、劳动用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培训中,采用理论联系实际方式进行系统性讲授,并结合典型安全事故加以分析,积极引导建筑业从业人员依法执业。
二、提升内涵,丰富宣传教育内容
(一)做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宪法》和《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常州市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常州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专业性法律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做好《2017年金坛区住建委执法普法目录》的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区住建委工作实际,对目录中涉及城乡建设领域的内容,要进行重点宣传教育。
三、健全载体,优化宣传教育方式
(一)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结合工作实际,在住建委门户网站逐步开设并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专栏;借助主流媒体平台和微信、微博、微视频、客户端等“三微一端”的建设,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探索开展 “互联网+法治”行动,加大法治宣传力度。
(二)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加强行政执法案件按月统计和上报工作,积极参与常州市城建监察支队的案例汇编活动,根据工作具体情况,编写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开展典型案例宣讲,用身边的事启发身边的人,增强法治观念,促进依法行政。
(三)推进“七五”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根据市、区统一部署,深化“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企业”工作,继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嵌入重要纪念日、节日主题宣传活动中,积极开展、参加各类法治文化建设活动,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建设在普法宣传中的重要作用。
四、强化落实,提升宣传教育成效
(一)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制。委属各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落实普法责任,将普法贯穿于日常管理、执法全过程,深入细致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打好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基础。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机构建设。建立住建委“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有专门机构和人员从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并在经费上予以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与责任感,不断推动法治进程而锐意进取、开拓创新。
附件:《2017年金坛区住建委执法普法目录》
常州市金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5月2日
附件:
2017年金坛区住建委执法普法目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13.《城市绿化条例》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
16.《城市供水条例》
17.《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18.《风景名胜区条例》
19.《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20.《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2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2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23.《物业管理条例》
2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7.《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28.《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29.《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0.《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31.《公共机构节能条例》
32.《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
33.《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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