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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坛房保发[2017]第12号住房保障收入控制线调整通知
索引号 014138860/2017-0002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住建局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坛房保发[2017]第12号 发布机构 住建委
生成日期 2017-04-24 公开日期 2017-04-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坛房保发[2017]第12号住房保障收入控制线调整通知
 
坛房保发[2017]第12号住房保障收入控制线调整通知
坛房保发[2017]第12号

      

   

  各镇(区)、街道建设管理所、各社区居民委员会:

  根据《金坛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坛政规[2012]8号)、《金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修订版)》(坛政规[2012]9号)文件精神,低收入家庭按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确定,中等偏下收入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确定。区统计局公布我区2016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246元,我区2017年度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收入控制线为26000元,中等偏下家庭收入控制线为34600元。

  特此通知。

  常州市金坛区住房保障办公室

  二O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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