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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1X/2017-0002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政府办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文件编号 坛政发〔2017〕7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7-01-25 公开日期 2017-02-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的通知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的通知
坛政发〔2017〕7号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常州市金坛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

  2017 年 1 月 25日

  常州市金坛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

  为更加广泛地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发展全民健身事业,进一步提高全区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建设健康文明幸福美丽金坛,依据国务院、省、市十三五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接轨常州主城区、推动发展新跨越”总体战略,牢固树立“扩大开放、加快发展、统筹协调、改革创新、成果共享”五大理念,把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作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力求在全民健身场馆设施建设上有新突破,在全民健身品牌活动上创造新特色,在体育社团组织建设上打造新亮点,在全民健身服务产业发展上取得新进步,不断发挥全民健身在保障和改善民生、转变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促进社会文明和谐等方面的综合价值和多元功能,为实现“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金坛贡献力量。    

  (二)发展目标。

  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城乡体育设施进一步完善,体育社会组织进一步发展壮大,全民健身活动更加丰富多彩,体育产业培育发展不断加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更加明晰,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全民健身成为促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和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到2020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6平方米;以文体融合的镇(街道)文体中心建成率达80%;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数达38人;国民体质合格率达96%;万人拥有体育组织数3家;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42%;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全区GDP比重1.6%。

  二、主要任务

  (三)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健康素质提升。

  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健身知识宣传教育;各级行政部门利用宣传栏开辟健身知识专栏,宣传健身知识、推广健身项目;定期组织开展科学健身知识讲堂,请专家教授、健身达人、一级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讲授健身知识、传播健身经验,每年区级层面开展健身知识讲堂不少于12次,通过宣传教育,有效引导广大市民群众热爱健身、参与健身、科学健身。加强国民体质测定。建立完善区体质测试中心、各镇(街道)体质测试站,组织对不同区域、不同人群进行体质测定,每年不少于5000人次,到2020年,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城乡居民人数比例在96%以上。加强锻炼人口抽样调查。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抽样调查每周参加3次以上的锻炼人群,到2020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全区总人口的42%以上。

  (四)积极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更新完善。

  大力推进体育场馆建设。规划建设区级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积极推进各镇(街道)文体活动中心建设,到2020年建成率达80%;大力推进行政村(社区)文体活动中心建设,到2020年建成率达60%。不断完善城乡体育健身圈建设。按照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标准,推进滨湖新城新建小区小游园、公园绿地体育设施配建;严格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推进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体育场地设施配建;结合老城区改造,合理布局空间,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商业设施等创造条件配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确保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成率始终保持100%;积极推进农村3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充分利用农村荒地,大力推进行政村多功能运动场、自然村健身小游园建设,到2020年,农村3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成率达80%,多功能运动场或小游园普及率达50%。积极引导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开放,不断完善激励扶持政策,到2020年,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率不低于80%,社会体育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丰富。加快健身绿道建设,结合钱资湖景观带建设、城市内河沿河景观改造、长荡湖及茅山旅游度假区建设,规划建设各类健身绿道,到2020年健步步道、骑行步道总长均达50公里,体育元素配建率达100%,力争有一条标准化登山步道,2—3条标准化骑行步道。

  (五)积极推进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设。

  推进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体育组织网络建设。体育总会、老年体协、社会体育指导协会三级覆盖率达100%。镇(街道)体育社团建设不断壮大,每个镇(街道)注册体育社会组织不少于3个。村(社区)体育社团有效普及,区镇级社团组织分支每个行政村不少于1个。村、社区拥有健身站点3个以上;镇(街道)科学健身指导站建设覆盖率达100%。到2020年,全区万人拥有体育社团组织达3个。推进体育社团组织健康发展。按照“五化四有”标准推进区级体育社团规范化建设,着眼发扬传统、便于组织、利于推广,以健身项目为抓手,开展体育社团组织整合改革试点,确保体育社团组织有序长足发展。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区三级体育和民政部门关于开展体育社团组织星级评估工作的有关要求,指导相关体育社团组织做好等级评估工作,以评估促发展。到2020年,争取创建5A社团1个以上,4A社团1个以上,3A社团20个以上。鼓励各体育社团组织以项目区分创建全民健身特色团队,创品牌树形像。到2020年,力争形成项目特色团队不少于10支。

  (六)积极推进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

  落实常规健身活动。每4年举办一次区级全民健身运动会;镇(街道)每2年举办一次全民健身运动会;每年8月8日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各体育社团组织充分利用健身站点开展日常健身活动。广泛开展特定人群健身活动。针对青少年、职工、农民、老年人、残疾人等不同人群,定期组织开展符合不同人群的全民健身活动。不同人群每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性或2个以上单项全民健身活动。创新品牌特色赛事。围绕一山一水,结合金坛各类旅游节庆活动,争创省级以上品牌全民健身赛事1项以上(自行车分站赛:环湖、环山、环园)、市级(或区域)赛事活动1项(小型铁人三项赛);结合区域特点,开展10项区级特色赛事:骑行、徒步、定向越野、天然水域游泳邀请赛、5人制足球、3人制篮球、羽毛球、门球、象棋、围棋、健身才艺大比拼等。

  (七)积极推进全民健身服务业稳步壮大。

  认真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精神,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大力发展体育服务业。继续协助相关企业申报上级体育产业引导资金,努力培育本土全民健身服务业龙头企业。引导体育健身市场健康发展,通过进一步加强对体育健身市场经营业主的培训,不断增强其依法经营的自觉性,同时依法做好相关监管工作,共同维护诚信、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引导相关企业充分利用闲置厂房,投资改造建设体育健身场所。加快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推动健身休闲、体育康复、场馆服务、体育培训、体育用品、体育旅游等融合发展。

  三、保障措施

  (八)强化组织领导。

  区全民健身委员会负责指导、督促、协调、检查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落实情况,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总结部署工作、协调解决难题、共议发展大计;各成员单位每半年至少向全民健身委员报告一次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落实情况,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各镇(街道)成立本区域全民健身计划落实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区域的全民健身工作。区各部委办局都应结合本级机关的特点,有计划地组织机关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有条件的应当定期举办符合机关工作特点的健身项目培训。在此基础上,区文化广电体育局要履行牵头部门职能,每年根据实施情况,及时调整计划,配合、协调各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区规划局结合城乡和景区建设,负责全民健身场设施、健身步道建设规划;区住建委负责督查新建居民住宅区体育设施配建,并将体育设施配建列入验收必检项目,负责大型体育场馆建设的指导和城市健身步道、健身小游园等建设;区旅游局负责结合旅游项目开展休闲体育旅游、培育休闲体育旅游市场;区教育局负责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中小学生阳光体育活动、校园足球运动等;团区委、区残联、妇联、总工会、农工办、老龄办分别负责满足团员青年、残疾人、妇女、职工、农民、老年人健身需求的设施建设和活动组织;区民政局负责体育社团组织的注册登记、年检,日常管理及等级评估;区财政局负责全区全民健身工作经费的统筹及下拨;区统计局负责年度体育产业产值统计、协助开展健身人口调查;区卫计局负责大型全民健身活动赛事期间的卫勤保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大型全民健身活动赛事期间的饮食安全保障;区公安分局负责规模以上全民健身活动的安保及重要路段的交通管制;区机关党工委负责机关干部全民健身活动的计划、组织与实施。各镇(街道)负责本区域全民健身设施配建、体育社团组织建设、健身活动组织等。

  (九)完善政策措施。

  完善全民健身考评体系。依据国家和省市制定的全民健身相关规范和评价标准,结合区域特点,制定符合本区域特色的全民健身相关规范和评价体系,把全民健身评价指标纳入各镇(街道)综合考评。完善城乡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标准,推进城乡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鼓励各镇(街道)创建体育特色小镇、体育特色村(社区)。完善全民健身激励政策,出台扶持体育社团发展、镇(街道)体育设施建设、各级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特殊人群参与健身的相关奖补政策,充分调动体育社团、各镇(街道)、特殊人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出台体育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激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事业。对在全民健身计划实施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十)加大经费投入。

  各级政府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并独立核算。区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全民健身的占比不低于60%。设立体育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建立体育产业引导资金,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体育场地设施,推动体育健身服务、体育用品生产经营、体育休闲旅游等,促进体育产业蓬勃发展。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的积极性。

  (十一)加强队伍建设。

  构建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管理队伍。区文广体局、镇(街道)文体站要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全民健身工作的统筹协调,区全民健身委员会成员单位、各镇(街道)要安排1名领导分管全民健身,安排1名兼职人员负责全民健身工作的组织协调事宜。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分级分类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档案,拟定社会体育指导员发展规划,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指导科学健身、进行项目推广的能力素质。培养规范健身站点负责人建设。发挥镇(街道)文体站、各体育社团组织的主体作用,选派好健身站点负责人,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健身站点负责人的管理和健身指导水平。加强体育社团组织班子队伍建设。各体育社团组织要完善班子的组成,落实章程明确的各项规章制度。区民政局要定期加强体育社团组织章程落实的监管,区文广体局要定期对体育社团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管理协会、推动项目发展的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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