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金坛区委坛委〔2017〕86号提名通知,经研究决定:
林小俊同志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徐颖同志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免去区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赵凯同志任区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闵国华同志任主任科员;
吴振华同志任副主任科员,免去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李建军同志任副主任科员。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