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金坛区委坛委〔2017〕69号提名通知,经研究决定:
王国元同志任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周召平同志任区行政学校副校长;
王俊伟同志任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科峰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杨凯同志任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东城派出所所长,免去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徐月生同志任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欧阳一帆同志任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施小民同志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俊同志江苏省金坛长荡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副科)职务;
免去王慰东同志区行政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傅小平同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区价格检查局局长职务;
免去聂卫斌同志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朱网富同志区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汤慧兵同志区文化广电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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