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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关于葛惠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1X/2017-001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人事任免 政府办 政府人事任免
文件编号 坛政干〔2017〕17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7-06-29 公开日期 2017-07-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关于葛惠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关于葛惠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坛政干〔2017〕17号

  根据中共金坛区委坛委〔2017〕55号提名通知,经研究决定:

  葛惠明同志任区滨湖新城开发建设办公室主任;

  陈建军同志任区滨湖新城开发建设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杭爱民同志任区滨湖新城开发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杨建忠同志任区滨湖新城开发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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