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金坛区委坛委〔2017〕13号提名通知,经研究决定:
刘海明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区粮食局局长;
李晶阳同志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免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刘国荣同志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免去尧塘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汤芳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朱霞同志任区水务局局长;
王浩明同志任区新闻出版局局长;
闫炳泉同志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免去区茅山老区经济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和荣同志任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主任,免去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副局长职务;
孙凯同志任尧塘街道办事处主任,免去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东城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奚云龙同志区粮食局局长职务;
免去杭爱民同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亚明同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臧华同志区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
免去于炳忠同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樊玉定同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景小云同志金坛华罗庚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根据中共金坛区委坛委〔2017〕13号提名通知,经研究决定:
刘海明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区粮食局局长;
李晶阳同志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免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刘国荣同志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免去尧塘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汤芳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朱霞同志任区水务局局长;
王浩明同志任区新闻出版局局长;
闫炳泉同志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免去区茅山老区经济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和荣同志任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主任,免去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副局长职务;
孙凯同志任尧塘街道办事处主任,免去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东城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奚云龙同志区粮食局局长职务;
免去杭爱民同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亚明同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臧华同志区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
免去于炳忠同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樊玉定同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景小云同志金坛华罗庚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