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服务保障民生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围绕“两个加快推进落实年”工作要求,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决定在全系统开展“法润江苏·2017 春风行动”活动,进一步打造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品牌,深入推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引,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群众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落实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部署,以聚焦富民为导向,以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为目标,针对当前相对集中和突出的法律服务需求,融合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工作力量,广泛组织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加强重点对象重点领域服务保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努力为全区“两个加快”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二、活动内容
从即日起到5月底,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积极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紧贴进城务工人员的生产生活实际,进一步加大法律服务力度,提升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实效。
一是开展法治宣讲和法律需求调研。要抓住春季务工人员进城就业高峰这一时间节点,2月下旬起,组织开展专项宣传,广泛组织司法行政干部、法治宣传志愿者和法律服务人员深入劳务市场、企业、建筑工地等务工人员集聚地,集中开展法律宣讲、务工人员法律服务需求征集调研等活动,多形式、全覆盖地宣传劳动就业、安全生产、工伤保险、购房落户、子女教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寻求法律帮助路径,进一步增强进城务工人员的法治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引导他们依法理性维权。通过在务工人员聚集地区设立法律诊所、法律服务联系点、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设置12348宣传展板等方式,广泛宣传司法行政服务内容,征集群众意见建议,帮助审查劳动合同,有针对性地完善服务方式和举措,方便他们就近及时获取法律服务。
二是加强劳资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指导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深入企业、工地、劳务市场等,集中排查与进城务工人员权益密切相关的用工合同签订、劳资、损害赔偿等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纠纷及时调处化解,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着眼于为两会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在全区深入开展进城务工人员权益纠纷化解专项行动,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拉网式排查,增强排查调处工作实效。
三是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要充分发挥司法所、村(居)司法行政服务站、法律援助工作站等作用,进一步畅通进城务工人员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就近提供咨询、劳务纠纷调解、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等服务。要针对新形势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可能带来的风险,定期发布进城务工人员生活法律风险提示,深化服务联系点、咨询点建设,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要加强与劳动监察部门协调配合,加大行政监管执法力度,切实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切身利益。
(二)深入开展“三农”法律服务。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继续聚焦“三农”问题,对新一年农村农业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要将推进农村法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围绕农民生产生活和权益保障等方面,提供行之有效的法律服务。
一是强化政策法规宣传和矛盾排查调处。要组建宣讲团队,深入农村广泛宣传与三权分置改革、土地经营流转、农田水利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中央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文件要求,引导农民积极投身创业富民。要针对土地确权、春耕春种季节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特点,集中开展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进一步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引导和支持农民群众通过合法途径维权,理性表达合理诉求,努力为农村长治久安保驾护航。
二是深化农村基层依法治理。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积极开展乡规民约梳理修订,进一步发挥道德与规则的引导约束功能。组织“三农”法律服务团及时为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装备创新应用等提供法律服务,结合开展“美好生活·法律相伴”活动,进一步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和司法行政服务站,完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加大服务频次,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社会组织的作用,广泛开展法律宣传和服务活动,让群众更好地获得家门口的法律服务。
三是优化涉农公证服务质量。3-4 月份,要结合春播时节大力宣传和开展保全证据公证,帮助农民解决假种子、假农药等侵权纠纷,保障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对公证需求较多的农村偏远地区,定期组织驻点集中办证,为偏远乡镇、农村提供便捷的公证服务。鼓励利用信息平台,推行网上业务咨询、预约办证、申请核实等便民服务项目,方便农民获取公证服务,提高群众公证服务的满意度。
(三)切实做好特殊人群困难家庭和未成年子女帮扶。要以深化分类帮教、精准帮扶为目标,切实做好特殊人群困难家庭和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一是细化人员排摸。通过信息平台、实地走访等多种途径,对社区服刑、刑释解戒人员家庭进行全面深入走访,了解掌握其未成年子女生活学习等实际状况,对排摸出的困难家庭和人员完善基础数据库,加强地方与监所之间信息互通互换,依托互帮共建机制,采取双向排查、双方确认的方式,对失学、流浪等特殊人群未成年子女进行重点排摸和集中梳理,为精准帮扶提供依据。二是开展爱心助学。“六一”儿童节前,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符合规定的社区服刑、刑释解戒人员的未成年子女落实义务教育、教育资助和救助等方面政策,特别对失学、流浪的未成年子女组织开展爱心助学行动,及时做好劝返复学工作,督促落实监护责任。三是加强精准帮扶。建立健全常态排查和跟踪帮扶工作机制,深入排摸特困刑释解戒人员和家庭,对重点对象建立专门台账,组织社会力量成立结对帮扶小组,为每名特困人员逐一落实帮扶措施,有效帮助解决过渡性和暂时性困难,保障特困刑释解戒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其顺利回归融入社会。
(四)广泛组织公益法律服务活动。要在分析研判群众法律需求的基础上,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因地制宜、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矛盾调处等公益服务,进一步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一是强化困难群众法律服务。加强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众的权益保护,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减免相应办理费用。对低保人员、特困职工、重度残疾人等申请法律援助的,无需当事人提供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由法律援助机构直接受理并指派办理。认真实施法律援助“名优工程”,安排知名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提升援助质量。对省内居民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年满80周岁的免收公证费用,年满70周岁的公证费用减半;低保人员、农村“五保”人员、无固定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办理公证以及申办救济金、低保、给付赡养费和抚养费等公证事项的减免公证费用。5 月份,组织开展“公证助残”活动,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服务群众的实效。二是提升12348服务实效。在进一步健全12348平台7×24小时服务机制基础上,通过12348网上平台、手机短信、微信微博定期发布房产交易、民间借贷、物业管理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风险提示,帮助群众防范风险。完善12348 网络平台功能,进一步丰富在线服务产品,为群众选律师、找公证提供便利。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立 12348 法律服务队,参与重大事件处置、重大项目服务,开展民意访问征集、公证调查取证、巡回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等,进一步增强12348品牌效应。
三是扩大法律服务覆盖面。要根据自身实际,在医院、学校、工地等人员集聚区设立一批法律诊所,派驻律师、公证员、调解员等值班坐诊,为区域内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协助申请法律援助、矛盾纠纷调解等服务,组织人民调解员、律师、公证员等专业人员提供网上视频、电话预约、专家会诊等调解服务。组建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团,建立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平台,继续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为小微企业提供“贴身式”法律服务。
三、工作要求
开展“法润江苏·2017 春风行动”是上半年全系统一项全局性重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集中力量抓推进、抓落实、抓督查,务求活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策划组织,制定实施方案,突出重点,落实分工,明确责任。各责任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过程指导和情况收集总结,确保组织推进有力有序,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促检查。按照“条块结合、点面结合”的原则,加强对活动的督查指导,及时掌握推进动态和分析解决突出问题。要紧密结合省市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部署,将活动的各项任务融入“五大攻坚战”中把握推进,强化组织协调,加强资源整合,努力做到开展活动与全年工作部署协调推进,推动形成互融互补、整体联动的强大合力,进一步提升活动的实际成效。
(三)做好总结宣传。要加强与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合作,善于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兴传播方式,广泛宣传党委、政府服务保障民生的政策和部署,大力宣传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群众的举措和成效,扩大司法行政机关的社会影响力。要综合利用系统内外各种宣传平台,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群众满意度。
二〇一七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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