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卫健局 > 政策法规 > 内容
 
信息名称 关于在卫计系统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33899166-5/2017-00029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医疗卫生 卫健局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坛卫〔2017〕109号 发布机构 卫计局
生成日期 2017-08-08 公开日期 2017-08-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在卫计系统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在卫计系统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坛卫〔2017〕109号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根据区法宣办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自身实际,现制定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实施意见。

一、学法用法的重要性

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是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明了方向。当前,我区正推进“两个加快”、实现金坛“在苏南板块上快速崛起、不断进位”目标的关键时期。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是创新社会管理、推进法治建设,建设平安医院的迫切要求,也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升依法办事能力的迫切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习法律,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提升法治能力,做尊崇法律、运用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模范,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学法用法的主要对象

1.区局机关干部、职工;

2.区属医疗卫生单位的干部、在编职工;

3.各镇(中心)卫生院的干部、在编职工。

三、学法用法的主要内容

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的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提高法治素养,不断增强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局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尊崇党章,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1.突出学习宪法。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体和政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培养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至上理念,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2.学习国家公共法律。认真学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强制法、刑法、行政诉讼法、信息公开条例等方面的法律,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定修改的法律,努力掌握法律基本知识,不断提高法律素养。

3.学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文化建设法律法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水平。

4.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有针对性地加强《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江苏省医疗纠纷处理条例》、《中医药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爱国卫条例》等法规和履职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切实提高执法执业、依法办事能力。

5.深入推进法治实践。坚持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实践成效作为检验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标准,积极推进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的干部、职工,结合岗位需求开展用法活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四、健全完善学法用法制度

1.健全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学法报告会。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领导干部每人每年至少撰写1篇学习心得或理论文章。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凡是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决策前应先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各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各镇(中心)卫生院要制定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年度计划,定期组织法治讲座、法治论坛、以案释法、旁听庭审等,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开展学法活动,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各单位干部、职工要结合岗位实际,坚持自学为主,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保证学法时间和效果。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科级以上干部每年学法时间不得低于40学时。

3.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依法决策,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预防和减少违法决策行为的发生。严格依法履职,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履行职责,把学到的法律知识转化为依法办事的能力。

4.健全完善考核评估制度。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职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围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

五、切实加强对学法用法工作的组织领导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把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的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工作来抓,纳入本单位工作总体布局中,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细化各项制度措施,区卫计局负责对卫计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督查考核工作,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各镇(中心)卫生院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工作,由主要领导负总责,要明确分管领导,有具体负责科室,指定一名联络员。

2.明确职责,密切合作。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组人事科要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完善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办公室要扎实搞好局党委中心组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组织人事科要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并把法治知识纳入招录考试、培训和年度考核范围,政策法规科要对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各单位要本单位干部、职式学法用法工作情况作为“七五”普法和法治医院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管理和督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完善。组织实施法治教育的科室,要对本单位人员参加各类培训、考试、讲座、庭审旁听、法律知识竞赛等学法活动情况认真进行登记,个人学法用法情况,将作为对单位考核和个人考年度考核的依据。

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8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