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思路共分六个组成部分。
一、概述
2016年,市科技局认真执行《条例》规定,本着“实事求是、政务公开”的原则,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同时,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工作机制健全。我局设有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一位副局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办公室,并设有专职工作人员,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各科室参与。
(二)工作流程规范。根据《条例》规定和区政府制定的信息公开统一标准和发布格式,列出我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做到有章可循,按章办事。在公开程序上,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具体责任科室提出、分管局长审核、局长签发、办公室公开、办公室反馈严格办理。
(三)编制公开指南和目录。按照《条例》“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编制相应的公开指南。
(四)“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完善。建立了“依申请公开、信息更正”工作机制,落实好网上受理、办理流程以及做好现场受理工作。在局各科室等准备相关文件表格,开展“依申请公开”办理的相关事项。同时,按照网络和现场两种模式,认真负责地做好“信息更正”的受理、办理和反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目录)中发布信息总数30条,发布部门动态信息总数58条,内容涉及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及其他应主动公开信息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情况
截止2016年底,本局未发生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也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与政府信息申请有关的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为了切实履行条例,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获取权和监督权,我局制定了严格的监督和救济条款。条款明确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没有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或者认为我局有违反条例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我局或区政府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提出行政复议、投诉或申诉。
截至2016年底,本局未收到任何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办理政协提案3件,办理情况已全部在中国·金坛联系政府栏目中公开。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条例》正式实施以来,虽然我局努力做好各项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信息内容还不够全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要进一步完善。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和不足,下步,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三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常州市金坛区科学技术局
2017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