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省聚焦富民举措,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服务能力,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名优工程”的实施意见》(苏司通〔2017〕13号)文件精神,决定成立金坛区法律援助名优律师团。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张剑群 江苏剑群律师事务所主任
夏文平 江苏剑群律师事务所律师
司马军 江苏兴坛律师事务所主任
华 栋 江苏六友律师事务所主任
孙留斌 江苏常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雷粉红 江苏常金律师事务所律师
钱为民 江苏天择律师事务所主任
姚国贤 江苏金天虹律师事务所主任
黄一武 江苏金天虹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潮民 江苏朝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承艳 江苏吴承燕律师事务所主任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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