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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成立金坛区法律援助名优律师团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118/2018-00008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司法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司发〔2017〕11号 发布机构 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17-04-27 公开日期 2018-01-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成立金坛区法律援助名优律师团的通知
 
关于成立金坛区法律援助名优律师团的通知
坛司发〔2017〕11号


为认真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省聚焦富民举措,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服务能力,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名优工程”的实施意见》(苏司通〔2017〕13号)文件精神,决定成立金坛区法律援助名优律师团。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张剑群  江苏剑群律师事务所主任

夏文平  江苏剑群律师事务所律师

司马军  江苏兴坛律师事务所主任

华  栋  江苏六友律师事务所主任

孙留斌  江苏常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雷粉红  江苏常金律师事务所律师

钱为民  江苏天择律师事务所主任

姚国贤  江苏金天虹律师事务所主任

黄一武  江苏金天虹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潮民  江苏朝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承艳  江苏吴承燕律师事务所主任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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