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聚集富民”要求, 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服务能力,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根据《关于依托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组建12348法律服务队的通知》(苏司电【2017】28号)文件精神,决定成立金坛区司法局 12348 法律服务队。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一)队 长
郭小强 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
(二)服务队副队长
张宗云 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三)综合团队
陈丽霞 局办公室主任
刘桂珍 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
朱珏燕 法律服务管理科副科长
姚雯婧 法制宣传科副科长
纪冬梅 区公证处主任
周 珊 区公证处副主任
徐 奇 基层工作科科长
杨小卫 基层工作科副科长
戴益平 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副主任
(四)志愿律师团队
汤建平 江苏剑群律师事务所律师
夏文平 江苏剑群律师事务所律师
邹建丽 江苏兴坛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 华 江苏兴坛律师事务所律师
周逸燕 江苏六友律师事务所律师
孙秦霞 江苏常金律师事务所律师
薛金辉 江苏常金律师事务所律师
谢 彬 江苏天择律师事务所律师
周 敏 江苏天择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 鑫 江苏金天虹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永生 江苏朝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五)专职调解员团队
赵金荣 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专职调解员
陈洪明 区医患纠纷调处服务中心专职调解员
葛荣忠 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驻法院专职调解员
梁 勇 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驻朱林法庭专职调解员
袁小法 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驻水北法庭专职调解员
孙正飞 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驻薛埠法庭专职调解员
(六)社会组织志愿者团队
童国俊 区人民调解协会会长
王云强 区人民调解协会副会长
顾华楠 区人民调解协会秘书长
华 芸 区人民调解协会副秘书长
金灿灿 常州市公证协会会员
钱舞娟 常州市公证协会会员
卞伟民 常州市公证协会会员
姚鹏飞 常州市公证协会会员
黄火荣 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长
王小国 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副会长
徐国富 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副会长
戴德生 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秘书长
邓洪泉 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秘书长
特此通知
金坛区司法局 12348 法律服务队工作职责
一、 参与党委政府重大事件处置、重大项目服务。根据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大重大项目关注力度,适时提供贴近式的法律服务。加强纠纷风险预警和重大事件的排查,及时参与和做好重大事件处置,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
二、 开展民意访问征集工作。深入基层组织、企业和人民群众,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广泛地开展法律服务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征集,组织研判,出台针对性强的法律服务产品。
三、 提供公证调查取证服务。对住所地、死亡、学历、学位等免于当事人提供证明材料的公证事项,公证处存在无人员力量调查取证等困难的,可由 12348 法律服务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四、 组织巡回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按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各类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的安排,采取集中活动与分散活动相结合,多渠道、多途径广泛开展法律宣讲、法律咨询、法律“六进”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和服务活动。
五、 参与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对发生在当地或涉及当地群众的外地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针对事件的性质及可能出现的问题,立即组织相关法律专业人员主动出击,做好法律服务、善后法律保障和纠纷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六、为重度残疾等行动不便的困难群众提供上门服务。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孤寡老人和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实施上门服务,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解决他们的法律问题。
七、 开展满意度测评。结合开展司法行政业务,有针对性地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及时掌握工作短板和不足, 适时进行整改,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服务水平和群众获得感。
2017年4月10日
金坛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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