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厅半年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司法厅、常州市局《关于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工作网络的通知》要求,推进法律进万家,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公共法律服务实现与群众“零距离”,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调动司法行政工作力量,合理配置法律服务资源,有效发挥律师队伍的积极作用,建立起覆盖全区所有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微信群工作网络,切实保障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优化基层社会治理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金坛经济发展增创新优势,作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要求 1、组群形式和名称。在全区各村(社区)建立法律顾问便民服务群,名称为“XX村(社区)法润民生群”,由每个村居(社区)的法律顾问负责建立管理。 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法律顾问交流管理群,名称为“金坛区法律顾问之家群”,由区司法局负责建立管理。 2、主要功能和群员组成。“村(社区)法润民生群”功能主要包括:为村(社区)及居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指引、矛盾纠纷调处等便利化法律服务;了解群众法律需求,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实时发布法律服务等活动资讯、活动图片,方便司法局、司法所及时了解法律服务情况和法律服务信息,掌握群众法律需求动态等。群成员主要吸纳以下人员组成:进村(社区)的法官、检察官、警官、心理咨询师以及村(社区)法律顾问,专职人民调解员、公证员、法律援助律师代表,所在乡镇(街道)司法所所长,所在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工作人员,所在村(社区)两委成员、居民。 “区法律顾问之家群”功能主要包括:听取法律顾问有关工作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法律顾问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交流探讨,及时给予答复;对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调度指导、监督检查;便利法律顾问相互交流与互动,开展法律顾问经验交流等线上活动,围绕群众关注热点,交流心得体会等;接受司法局下发的法律服务等活动通知;对接线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时提供法律援助网上预约等服务。群成员主要有以下人员组成:区司法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司法所所长和相关工作人员,本辖区所有村(社区)法律顾问。 3、时序进度安排。区“法律顾问之家”群和村(社区)“法润民生”群,于8月30日前建立运行。各地已建立类似微信群的,根据本方案要求,进行规范完善。后续聘用的村(社区)法律顾问,随聘随建。 4、运行管理。各司法所要高度重视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工作网络的建设管理,按照谁建立谁管理、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运行管理,注重服务实效。明确管理员和职责,加强日常工作指导,认真做好入群审核、言论发布、人员管理等工作,强化效能督查和评价考核。管理员(群主)要严格遵守微信群有关规定,严肃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加强日常巡查,严禁发布不良言论、图片,如有发现,及时妥善处理。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科统一组织、协调全区系统法律顾问微信群工作网络的建设工作。各司法所明确责任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负责微信群的监督、管理、统计以及相关情况上报工作。 2、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尽快建立村(社区)“法润民生”群的宣传机制,引导各相关人员按要求入群。利用送法下乡、专题讲座等法治宣传活动加强宣传,通过口耳相传、口碑相传的方式,扩大村(社区)“法润民生”群的影响力和覆盖面,真正实现打通为民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3、加强督促激励。尽快建立相应的考核激励机制,根据微信群成员人数、法治宣传次数、法律咨询人次、发布以案释法案例数、调解矛盾纠纷人次以及群活跃度对各村(社区)“法润民生”群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的群主进行诫勉谈话、警告直至建议解除聘用法律顾问协议。
附件:
坛司发〔2017〕23号金坛区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工作网络的方案》的通知(少第一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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